當初在接收的消息時 ,我人正在電腦前打明天要準備的報告 ,說實在 ,一看到黑島青發出聲明情況危急時 ,我當下就有一股衝動 ,想要直接丟開報告直接到立法院場外支援,但我不行 ,我依舊耐著性子打完報告 。臨走前 ,我淨空了包包,將裡面塞滿了水和乾糧。我有預感,這將會是一場長期抗戰 。剛到了青島東路口,場外的秩序令我感到非常訝異,畢竟前一個小時我接收到的訊息是情況危急 ,而如今井然有序的狀況讓我有種是否走錯地方的錯覺。
之後發生的事情大家應該都很清楚了,警察動了,不知道是誰大喊了一聲:「警察攻堅了,大家衝進去 !」於是我跟著一起翻牆進來了。對於學生們的組織能力我感到非常驚訝,不過一個晚上,二樓便組織起初步規模的後勤部門。
隔天天亮時,我也接到了來自家裡的電話 ,其實我滿高興的是 ,家裡尊重我的決定 ,給了我一句:把自己照顧好 。頓時,我真的有種我們的這個世代終於來臨了,第一次親手去拯救這個國家 ,勇於開創自己的命運。
有人會把我們定義為暴民或者某某黨工,我想澄清的是 ,在場大多數人皆是沒有背景 ,最純粹的學生罷了。今天我們熱愛這個國家 ,所以勇於走上街頭 ,實踐民主。從小到大的公民教育終於有了實踐的機會 ,你們怎麼能就這麼隨便替我們打上標
籤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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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承昱:台北市立教育大學地球環境暨生物資源學系 大二
採訪撰文:徐子恆
隔天天亮時,我也接到了來自家裡的電話 ,其實我滿高興的是 ,家裡尊重我的決定 ,給了我一句:把自己照顧好 。頓時,我真的有種我們的這個世代終於來臨了,第一次親手去拯救這個國家 ,勇於開創自己的命運。
有人會把我們定義為暴民或者某某黨工,我想澄清的是 ,在場大多數人皆是沒有背景 ,最純粹的學生罷了。今天我們熱愛這個國家 ,所以勇於走上街頭 ,實踐民主。從小到大的公民教育終於有了實踐的機會 ,你們怎麼能就這麼隨便替我們打上標
籤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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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承昱:台北市立教育大學地球環境暨生物資源學系 大二
採訪撰文:徐子恆
大學生指導國中少女「反課綱」 教完奪走「第一次」下場慘
回覆刪除2025-02-10 聯合新聞網 記者王聖藜/即時報導
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317/8538235
江承昱2015年讀大學參與「反課綱」佔領教育部學運時,認識當年才念國中的女生。他教她什麼是社會運動之後2人互動密切,拍了少女的性影像又奪去她的「第一次」。江否認犯罪,法官不採。台北地院審理,判江有期徒刑3年,可上訴。
法官依「拍攝少年性影像罪」判江有期徒刑1年6月,再依3個「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」各判江有期徒刑1年6月,訂一應執行刑。
江2015年7月參加反高中課綱微調運動,結識當時國三的她,2015年8月發展為類似情侶的關係。2015年8月21日,江在桃園市住處拍攝她胸部、下體數位照片數張。同年8、9月,江在台北市租屋處要少女幫他口交、並性交3次。檢方起訴江。
法院審理,江坦承參加學運認識對方,否認拍攝性影像、否認性侵。江說,他主觀上並不知道對方未滿16歲,檢察官更不應由臉書訊息推論他有拍性影像。
法官傳喚被害人證述。被害人說,學運時,全台學生2015年7月23日佔領教育部,江以「前輩」來現場指導。自稱是「爸爸」,佔領教育部活動8月6日結束後,在現場認識的朋友會約出去玩、唱歌。學運退場後,江就私下用LINE與她聯繫。
被害人稱,她第一次與江口交是2015年8月21日,江還用手機拍她裸照。她到江家,有一天江突然把她衣服脫掉拍照,她半推半就讓江拍。
被害人稱,她在認識江前沒有交過男朋友,當時是她人生第一次幫異性口交和打手槍,她和江性交時沒有避孕。她說,她知道2人不是正式男女朋友,所以有一直跟江說要不就跟女朋友分手、要不就跟她在一起,因為她覺得不道德。
法官也傳喚多名證人到庭佐證,認定被害人就拍攝裸照或性交經過、發生地點、場景證述翔實,綜合各項事證,採信被害人指述,認江成立犯罪。
判決說,江與被害人是類似情侶關係,為滿足個人性慾,知悉被害人對性行為方面的智識及自主能力都不成熟,卻拍攝性影像並與之性交,妨害被害人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;考量江否認犯罪,未能與被害人和解,依法判決。